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,相当于业主花钱雇的保姆,小区内的水暖电气以及电视网络等服务由相关企业提供服务保障,但日常的卫生保洁、秩序维护必须有相应的企业提供服务,如果取消物业,将此类服务由居委会代管或者居民自主管理均不可行,原因是居委会是居民自治性组织,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更不是经济组织,让居委会管物业既没有法律支撑又加大了居委会的工作压力,可能顾此失彼一样也管不好。最好的办法是成立业主委员会,代表业主聘请物业公司,为小区服务,物业公司不称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。
取消物业,实行居民自治,绝对可行,现在的物业公司就是摆设,干啥啥不行,收费第一名,对业主不是保护作用,而是一种威胁。完全失去了当初成立物业的意义。取消物业,居民小区就应该成立居民委员会,有社区管理,每一栋楼选举一个楼主,负责收取各种费用和本楼居民的沟通。
小区有了居民委员会,有了楼主,就有费用,就可以聘请专门的保洁公司,负责小区的卫生,卫生不达标是可以扣钱的,保洁公司就尽心尽力的做好保洁了。有了居民委员会,保安这一块,也可以聘请专门的持续维持人员,这些人员负责小区保安,巡逻,专门为小区业主服务,小区居民随时监督,发现不良现象,居民委员会就有权力解雇他们。
有了居民委员会,就要定期的检查小区的公共设施,发现问题及时维修。居民委员会要经常组织居民代表,检查小区的卫生,安保情况,要财务公开,小区广告费,和小区停车收入归全部业主所有,这些费用用于小区开支,让业主少掏钱,享受好的服务。
正商智慧城售楼部小编觉得如果一个居民小区,有20栋楼,每栋楼安9000平方米的建筑,这个小区就是18万平方米,现在安物业公司收物业费3快钱一平方,一个月就是54万,小区安两个大门,一个大门按4个保安,一个保安一个月按4000快钱的工资,一个月才32000,八个保洁员,一个保洁员按3000快钱的工资,一个月才24000的工资,在加上其它费用按每个月30000元计算。这个小区一个月的费用也不过90000元,这样平摊的居民家庭,就是每平方5毛钱的物业费。这样一个小区一年省物业费就是500多万。加上广告费,和停车费,居民一年根本掏不了多少钱。所以取消物业,实行居民自治,绝对可行,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希望。